觀山湖區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
發布日期:2020-02-11 12:15:57 瀏覽次數:0次 字體:【大 ? 中 ?小】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切實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影響,幫助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共渡難關和穩定發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1.減免房租。對承租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獨立經營且正常履約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2個月房租。鼓勵其他業主(房東)及物管公司為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房租及物業費,區財政視情況給予一定補貼。
2.減免稅收。對受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經區稅務局審核后給予減免。適用“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到影響的,經區稅務局審核后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3.延期申報納稅。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中小微企業,準予延期申報。不能在承諾期限內補齊“承諾制”容缺辦理稅務注銷登記資料的,準予延長承諾期限。
4.緩存安全生產措施費。在工地現場滿足安全生產和防疫要求的情況下,鼓勵重點產業項目盡早開工建設,企業安全生產措施費可以緩存,3個月內存入指定賬戶即可。
二、加大財政資金支持
5.提前兌現惠企扶持資金。加快企業兌現資料審核進度,對各類科技獎勵資金、中小微企業專項扶持資金、2019年新上規企業獎勵等鼓勵扶持資金,提前到第一季度兌現到位。
6.加大專項資金支持。區財政安排3500萬專項資金,對按政策性要求暫時關停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對在疫情期間堅持營業且承擔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的市場主體,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特殊困難個體經營戶,給予一定額度的補貼。
7.鼓勵企業達產增效。鼓勵生產性企業和服務業企業在滿足防疫要求和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積極復工復產,對為全區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另行制定專項鼓勵措施給予獎勵。
三、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8.強化政策性融資支持。啟動實施區級中小微企業產業扶持專項貸款,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最大限度給予融資支持。進一步加大政府貼息創業擔保貸款力度,對符合申領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應貸盡貸。
9.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區擔保公司對受疫情影響并缺乏資金開展復工復產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應擔盡擔。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取消反擔保要求;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對受疫情影響大的企業降至1%,對受疫情影響較大造成經營特別困難的企業降至0.5%或免收擔保費。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駐區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還款的企業及個人,采取展期、續貸、借新還舊等方式緩解資金壓力,不抽貸、斷貸、壓貸,不下調其信用等級。鼓勵銀行機構結合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需求創新金融產品,增強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力度。
四、保障企業正常運營
11.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上年度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的觀山湖區參保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堅持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上年度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12.幫助解決用工需求。精準對接企業用工需求,引導務工人員返崗就業,積極配合企業開展線上線下招聘,為企業提供用工保障。支持企業對新員工開展崗前培訓和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給予企業職工培訓補貼。
13.強化精準高效服務。由區直部門負責,會同項目專員對相關企業恢復生產和加快發展進行精準服務,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與企業共克時艱、共渡難關。
以上措施由觀山湖現代服務產業試驗區管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通告。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遵照執行。
觀山湖區人民政府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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