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號: | 筑府發〔2021〕21號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廳 |
成文時間: | 2021-12-03 | 發布時間: | 2021-12-03 10:30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貴陽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發〔2021〕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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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
第八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增補)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市各直屬事業單位、市管企業:
加強文物保護,對于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豐富城市文化內涵,打造人文貴陽升級版具有重要意義。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增補第八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4處,現予以公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貴州省文物保護條例》等規定,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努力開創文物工作新局面,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附件:貴陽市第八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增補)名單(略)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3日印發
共印108份